2020年昆明嵩明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辅助性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5 16:53:07在线客服:

  2020年08月05日讯:根据嵩明县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用工管理联席会议《关于同意嵩明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的批复》,嵩明县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开展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中共嵩明县委政法委辅助性工作岗位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辅助性工作岗2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工作;

  3.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人文学科、法律、文秘、马克思主义哲学类专业优先;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嵩明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5日至8月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中共嵩明县委政法委政治处(嵩明县嵩阳街道北街县委1号楼5楼510室)。

  (三)报名材料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报名的,除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四)聘用

  1.报名人员经嵩明县委政法委笔试、面试确定符合岗位需求后,实行不少于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日常管理和考核由中共嵩明县委政法委负责。

  2.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民主测评,并根据岗位需要和测评结果,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

  五、工资待遇

  约4000元/月(含基本工资+五险),签订合同后按相关规定纳入政法委工会会员,与其他会员享有同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工作地点:嵩明县嵩阳街道北街县委1号楼

  报名咨询电话:0871-67927006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