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门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合同制财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8 15:46:07在线客服:

  2019年10月18日讯:根据《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开人社〔2019〕108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合同制财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职责

  岗位: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合同制财务人员1名(详见附件1)。

  职责:(1)协助做好财务工作;(2)协助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处理公文,印制、分发文书、文件;(3)协助做好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处理能力;

  4、与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5、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注:以下人员不得报名:(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年参加广东省组织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6)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

  “应届毕业生”指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30日(共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6楼综合股(地址:开平市长沙人和东路10号,联系电话:0750—2259028)。

  (三)报名提交资料: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合同制财务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近期红底大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注:报考人员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和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和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范围中,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五、体检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再签订劳动合同。年薪不低于4万元(含个人社保部分)。

  本公告由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0--225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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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合同制财务人员岗位表.docx

  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合同制财务人员考试报名表.docx

  开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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