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广东(佛山)研究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3 15:59:42在线客服:

  2019年09月03日讯: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广东(佛山)研究院(以下简称广东(佛山)研究院)是由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与佛山市政府、南海区政府合作共建的省级事业法人单位。

  广东(佛山)研究院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纳米技术、半导体等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致力于产业技术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共性技术研发、技术系统集成、工程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创建“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科研成果产业接轨”、“政产学研用资等要素大力协同、合力创造”的工业研究院,建设成为纳米技术、半导体等领域产业源头技术与系统集成的重要基地、产业公共技术支撑与服务的重要平台、产业高端人才培养与集聚的高地,成为中国科学院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载体。

  因发展需要,半导体光电子材料与器件研究部、纳米加工平台以及综合管理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薪酬待遇:薪酬面议。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不低于月工资80%发放,试用期结束的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发放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二)五险一金:办理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安居政策:按规定享受佛山市及南海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四)在职培训:提供有关专业与技术能力培训机会。

  (五)休假待遇:享受国家规定各类休假政策。

  (六)应聘方式

  1.自发布招聘通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资料。

  3.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方式”的对应邮箱中,邮件标题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器件部/纳米加工平台/综合管理办+应聘岗位”,初选合格者将电话或E-mail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将被录用。

  5.候选人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将予以严格保密。

  (七)需求岗位招满为止,本公告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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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广东(佛山)研究院招聘岗位信息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研究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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