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晋城市沁水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拔储备大学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30 16:02:32在线客服:

  2019年08月30日讯:为更好地落实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服务全县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满足民营企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对人才的需求,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根据《<沁水县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沁发〔2017〕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公开选拔一批储备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为做好公开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免试全员储备,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办法,择优储备。

  二、储备名额及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储备至县直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本科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储备70名,具体的储备岗位为部分乡村振兴示范村10名,重点民营企业30名,省级贫困村和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30名。乡村振兴示范村、省级贫困村和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重合的,只储备1名,优先储备到乡村振兴示范村岗位。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服务家乡、服务基层、服务农村建设,服从组织安排;

  (三)2019年8月31日前回我县报到的沁水籍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参加2019年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储备人才考试的不得报名);

  (四)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四、报名办法

  (一)选拔信息面向社会公布;

  (二)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均缩印至1张A4纸上);

  (四)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沁水县公开选拔储备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

  (五)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有误,一律取消资格;

  (六)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

  (七)报名地点:沁水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3、24号窗口);

  (八)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九)报名咨询电话:0356-3181569

  0356-3216989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9年9月8日上午9:00至11:00

  (二)笔试地点:沁水县城镇初中

  (三)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采用闭卷式,百分制记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本次选拔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六)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七)笔试成绩查询:沁水县政府网、“历山红叶”或“沁人宣”微信公众号

  六、储备人员确定及聘用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储备。

  (二)拟储备人员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因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过公开选岗确定储备岗位,签订储备合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储备岗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省级贫困村储备岗位由县委组织部确定,重点民营企业储备岗位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确定,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储备岗位由农业农村局确定。

  (四)储备到县直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省级贫困村和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岗位的大学生储备期均为两年,期满后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乡村振兴示范村岗位聘用期限参照《关于为全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公开选聘储备大学生的实施方案》(沁组通字〔2018〕59号)的相关规定。

  七、储备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储备待遇除执行《沁水县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储备到民营企业的,由企业给予每月不少于500元的补贴;储备到乡村振兴示范村、省级贫困村和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岗位的,同时享受农村副职干部薪酬待遇,并按偏远乡(镇)标准增加补贴。

  (二)储备大学生的人事关系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代理。

  (三)储备大学生考入沁水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储备期可计算工龄。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储备大学生的牵头管理部门,储备到县直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协同人社局管理,储备到乡村振兴示范村、省级贫困村的由县委组织部及所在乡(镇)党委协同人社局管理,储备到重点民营企业的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及所在企业协同人社局管理,储备到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的由农业农村局及所在乡(镇)党委协同人社局管理。

  (五)储备大学生一年内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要报人社局备案,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予以解聘。

  八、监督

  为加强对本次选拔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县纪委监委第一和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选拔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视情况对整个选拔过程中涉嫌违纪舞弊行为的人和事作出相应的纠正和处理。

  监督电话:0356-7022200

  0356-7022385

  中共沁水县委组织部

  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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