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选聘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30 11:13:40在线客服:

  2019年07月30日讯: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以及《关于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深设岗位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深人社发〔2014〕105号)有关规定,我台决定公开选聘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气象业务主管1名(专业技术八级),详见《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2019年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取得天气气候、应用气象、气象探测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5.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6.选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8月12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本人承诺”一栏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pdf版;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szqxrenshi@weather.sz.gov.cn,报名邮件主题为“2019选聘+应聘人姓名”,《报名表》以“2019选聘+应聘人姓名”命名。

  4.咨询电话:(0755)82511630。办公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审查结果将电话通知应聘人。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采取个人自述和考官提问方式进行。

  (四)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拟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2.考察。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点击下载>>>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设置表.xls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docx

  深圳市气象局

  2019年7月2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