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科工商信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2 08:21:33在线客服:

  2019年05月22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管理辅助类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二)应聘者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20日以后出生),要求身体健康;

  (三)能熟练听、说普通话;

  (四)学历: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持有C1及以上驾照,具有3年(含)以上驾驶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者填写《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及准备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应聘雇员(姓名)”为主题的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jmjbgs@126.com。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至5月24日(星期五)24时截止。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并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

  (3)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4)计生证明;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现任职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7)驾驶证、职称证书等。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

  报名人员资料经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拟定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按由高至低排名,按1:3比例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面试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成绩查询:

  海珠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rszk/。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包括报名时提供的证件、材料等。面试人员按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现任职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可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交。

  面试人员须按我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局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曾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rszk/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考核合格后,按照海珠区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我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海珠区雇员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咨询电话:84429209。

  咨询时间:5月20日-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点击下载>>>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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