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城市建湖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定向医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1 08:27:08在线客服:

   2019年盐城市建湖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定向医学毕业生公告

  2019年4月1日讯:根据原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县委编委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9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2019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至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建湖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建湖县城人民南路908号,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南九楼915室)

  联 系 人:周春富

  联系电话:0515-86213826,0515-86212139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建湖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定向医学毕业生报名表》;(3)身份证;(4)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面试费各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卫健委组织资格审核。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9年4月10日到建湖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在建湖县政府网站(http://www.jianhu.gov.cn/)进行公布。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专业岗位空缺时,在同一专业岗位应聘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选岗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选岗(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选岗事项另行通知。

  选岗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建湖县政府网站(http://www.jian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新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严格执行12个月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

  七、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600070,0515-80600073

  咨询电话:0515-86213826,0515-86212139

  本公告由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公开招聘定向医学毕业生岗位表.xls

  2.建湖县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定向医学毕业生报名表.doc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