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七台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2 10:38:56在线客服:

   2019年黑龙江七台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19年3月22日讯:为促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发展,增加人员力量,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七台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务服务岗位。

  (二)招聘人数。30人。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中国公民;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聘用后需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

  6、无违法违纪、限考等处分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19年3月22日-4月1日在七台河市政务服务大厅张贴报名公告,并通过七台河日报、七台河市政务服务网(www.qthsp.gov.cn)、“七台河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等发布。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12日,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外地考生可异地网络报名,电话:0464-8260081/8260083、18045726006。

  3、报名人数。报考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不低于5:1。

  4、报名地点。七台河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窗口。

  (三)资格审查

  1、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供)。

  2、报名登记时须携带身份证、二寸同版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4张。

  3、学历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出示所在院校出具的学习证明);(2)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上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统一放入档案袋并标清所交材料的目录),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综合评分的办法择优选聘。

  (一)准考证领取。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考人员名单在七台河市政务服务网(www.qthsp.gov.cn)统一发布,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七台河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窗口领取。

  (二)笔试。政务服务基础知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事政治、《申论》等内容,总分100分。

  (三)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七台河市政务服务网(www.qthsp.gov.cn)发布,或到七台河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窗口查询。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为3:1。

  (四)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比例为50%,面试成绩折算比例为50%,总成绩为笔面试折算比例之和。

  (五)录用。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0名参考者录用并体检。因总成绩并列而超出招录人数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总成绩和笔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轮面试,择优录取。

  五、体检

  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增补名额,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在参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补足。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顺延,经体检合格后增补。

  七、聘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3年。工资待遇执行有关规定,并缴纳含五险,另有绩效奖金。合同期满,表现优秀,优先续签。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需确保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需与原用人单位解聘。无法解聘者,不予录用。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