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5 10:49:33在线客服:

   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公告

  2019年2月25日讯: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节假日上班、夜班、外勤和不定时工作的要求。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无违纪违法记录,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6.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3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海珠区滨江东路逸民里15号二楼)。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2)《滨江街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报名表》;

  (3)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街(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

  (5)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滨江街党政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料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34283596。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由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参照社区居委会副职待遇标准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滨江街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9c9a41ee8979fbcd90c67a0a5b5559c1.doc (36.00 KB)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