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宁东公安分局招聘警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8 17:09:45在线客服:

   2018年宁夏宁东公安分局招聘警务人员公告

  2018年12月18日讯:为了进一步加强宁东公安工作,根据分局实际,按照《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由宁东基地管委会指导、宁东公安分局具体组织实施,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社区禁毒专干,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宁东公安分局警务辅助岗5名、社区禁毒专干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四)限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左右裸眼视力4.8以上;

  (五)年龄18至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身高1.70米及以上,不得有纹身,男性。

  (六)报考人员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辅警和社区禁毒专干、警校毕业生、烈士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劳务)合同的不予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至16:30

  2、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须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宁东公安分局三楼综合科

  (二)资格审查。由宁东公安分局组织实施,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能通用标准》执行。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身体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测试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四)笔试。应聘者参加法律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工作的认识测试,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取前12名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面试由宁东公安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并做好通知记录。

  (六)考试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文件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考察。考察由宁东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实施量化考察,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聘用、公示和试用。

  按照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宁东公安分局辅警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宁东管委会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拟招录人员到岗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转正意见,试用合格人员与有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

  1.辅警工资待遇参照宁东管委会聘用人员标准执行,纳入辅警人员月度绩效考核。根据岗位、绩效考核月工资2500元至3500元,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缴纳。

  社区禁毒专干待遇参照全区社区禁毒专干标准执行。

  2.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十)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有效期自招录人员公示期满后一年内有效,一年之内如出现辅警、社区禁毒专干岗位不足,可优先从参加此次招聘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往低逐个递补,且不再组织体能、笔试考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宁东公安分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 军 宁东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亢 寅 宁东公安分局政委

  马中军 宁东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张子良 宁东公安分局综合科长

  马保伏 宁东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冯 楠 宁东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综合科科长张子良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科有关人员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二)强化行政监督。此次招聘严格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分工到人、责任到人。招聘方案制定、报名、面试等环节。

  (三)严肃招聘纪律。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招聘程序进行,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951-3090882

  0951- 5918504

  六、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人民警察录用体能通用标准
文件类型: .doc 501b5c55c5c8ca663b455decc6aa78cd.doc (142.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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