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平阳县中医院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30 08:41:39在线客服:

   2018年温州平阳县中医院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18年11月3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院助推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拟面向社会引进紧缺急需医学专业人才25名到我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紧缺急需人才引进2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8年平阳县中医院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在职研究生、平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此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12 月4日。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平阳县中医院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规培证书。往届生须提供所取得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规培证书(全国统一)扫描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要求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证(全国统一),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单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电子邮件的请附电子照片)。

  4、报名材料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至平阳县中医院(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107号,联系人:朱娜娜,联系电话:0577-63626360,邮箱:rlzyb360@126.com)。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结束后,将根据各岗位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引进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请考生注意邮件接收。

  3、面试时间及地点:(1)2018年12月08日,平阳县中医院现场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面试。(2)2018年12月14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如医院现场引进岗位未达到计划引进数,则剩余岗位指标归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引进;如两场引进总数未满计划数,引进单位向县主管部门及人力社保部门报备后再另行组织引进。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县中医院负责组织,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中医院负责组织。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管理。考生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后90天内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结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服从引进单位的岗位安排,人员聘用后需在引进单位服务满八年,服务期内不得流动。违约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三、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1、对县外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县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政府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对县外引进的硕士生和副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和每年7200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公租房或引进人才放弃享受公租房权利的,为其提供为期8年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每年为1万元。

  3、紧缺急需和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按有关政策及程序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5年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咨询电话:0577-63626360,0577-63676206。

平阳县中医院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需求计划表a.docx
文件类型: .docx c49b0f4761419e976d21c4fd5a412639.docx (15.95 KB)
平阳县中医院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a.doc
文件类型: .doc 02968727ace9e679c5d3fb3fa18f1996.doc (37.50 KB)

  平阳县中医院

  2018年11月2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