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4 16:57:43在线客服:

   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2018年11月14日讯:因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拟于近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列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文秘主管1名(综合管理类)、人事劳资岗1名(综合管理类)、财务岗1名(综合管理类) 、餐厅服务员1名(后勤保障类)、餐厅接待员1名(后勤保障类)。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

  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财务岗要求会计专

  业),餐厅服务员、餐厅接待员学历不限;

  3.文秘主管、人事劳资岗、财务岗3个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餐厅接待员、餐厅服务员要求在法定工作年龄内;

  4.文秘主管、人事劳资岗、财务岗要求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文秘主管岗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熟悉政府公文和信息写作要求,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6.财务岗要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3年以上工作经验,

  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7.人事劳资岗要求熟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薪酬福利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8.餐厅接待员要求持有高级餐厅服务员证,5年以上接待管理经验,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9.餐厅服务员要求5年以上餐厅服务管理经验,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10.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11.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

  12.报名限制条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9:00-11:30;14:00- 16:3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D栋333室,联系人:李启钊,联系电话:020-82111107)。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 下载并填写《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份;

  (2) 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及验证报告、计划生育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请统一用A4纸复印(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报名材料不齐的均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的,则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依照有关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

  1.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9c8f32b7caefdce85df8cc292d9e6f5b.doc (52.00 KB)

  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1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