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营口市海关招聘协管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2 09:20:17在线客服:

   2018年营口市海关招聘协管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9月12日讯: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海关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海关协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复转军人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海关协勤岗位27个,其中营口海关17个,鲅鱼圈海关10个(详见《2018年海关公开招聘协管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营口本地户籍;

  2、拥护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

  3、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身体健康,能适应值守夜班和倒班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填写诚信承诺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营口自贸区官网(http://www.ykftz.gov.cn/)营口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ykrc.com.cn/)和营口市商务局网(http://sw.yingko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 11日至9月17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在公告上下载表格,填写后发送至ykzmqdgb@163.com

  报名地点: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联系人:侯阳阳,联系电话:0417—6655228

  3、报名要求: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营口海关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4)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营口自贸区官网(http://www.ykftz.gov.cn/)营口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ykrc.com.cn/)和营口市商务局网(http://sw.yingkou.gov.cn/)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优先。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营口自贸区官网(http://www.ykftz.gov.cn/)营口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ykrc.com.cn/)和营口市商务局网(http://sw.yingkou.gov.cn/)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依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聘用人员与中标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海关工作,接受该单位的统一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将进行培训、试用和考核,考核或表现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五、有关待遇

  (一)工资费用每月约38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二)配发工作服装鞋帽;

  (三)定期培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已通过体检、考察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但未按时报到的,将自动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0417—6655228

  营口市商务局:0417—2998853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2018年营口海关公开招聘协管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海关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

  营口市商务局

  2018年9月1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