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委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先聘后录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5 15:55:22在线客服:

   2018年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委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先聘后录招聘公告

  2018年9月5日讯:根据神农架林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安排部署,林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林区卫生计生系统拟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1名。岗位条件详情见附件1:《2018年度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系统先聘后录招聘计划表》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五)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岁以内(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持有相应执业资格并有医疗临床经历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见计划表中部分单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等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报名人员可登陆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nj.gov.cn/)、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snjrsj.gov.cn/)、林区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http://wjw.zhsnj.cn/)查询发布的公告。

  (二)报名方式(即日起至2018.9.21日止)

  1、网上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30kb以下)、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248898344@qq.com。提交的各项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面试资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9月21日后,不再接收报名。

  2、院校招聘专场报名:参加高校招聘的人员需在招聘院校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持报名表(一式2份)、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报名地点:相关院校招聘现场。

  (三)资格审核(2018.9.24日至2018.9.28日止)

  由卫计委、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由卫生计生委及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可电话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组织面试,入围面试资格人员按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面试,若面试人员小于3:1,该岗位是否取消或合并由主管部门报人才办审批后执行。

  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取提问及实操环节等方式进行。按岗位和专业划分为若干个考核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核求职人员学历水平及应用能力,实操环节主要考核是否能承担相应的医疗岗位工作,根据岗位计划数,在面试成绩高于全场平均分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由林区卫计委与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综合情况,按照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神农架政府门户网、神农架卫计委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体检

  1.体检:由林区卫计委在聘用协议签订前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林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在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林区人民医院体检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林区卫计委同意后复查一次。体检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协议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对象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从2018年11月1日起,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协议签订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初试及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毕业时间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明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试用期、聘用期待遇

  1、应聘到区直医疗单位的由政府为聘用期内的聘用人员提供拎包入住公租房。

  2、聘用人员享受神农架林区同期招聘的同学历正式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不实行试用期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工资保险由财政按用人单位财政供养方式予以保障。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可享受《神农架林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中第六条生活补贴优惠政策。具体为博士或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1000 元;其他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每人每月500 元。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9—3336126(林区卫计委,联系人:陈大玉);

  报名电话:0719--3332739(林区人民医院,联系人:周慧);

  0719--3332083(林区疾控中心,联系人:陈自柏)。

  0719—3336126(乡镇卫生院,联系人:陈大玉)

2018湖北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系统先聘后录招聘计划表d.docx
文件类型: .docx b7568e11f0b57983c7b1d7368a065078.docx (16.50 KB)
2018湖北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系统先聘后录人员报名表d.docx
文件类型: .docx 9c6028a9fcf5523ddafae151d0a3e8d4.docx (15.10 KB)

  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委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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