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7 09:00:22在线客服:

   2018年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8月7日讯:因工作需要,区城建档案馆拟于近期招聘两名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类档案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2.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有城建、房地产行业或档案的工作经验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至8月1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87549694@QQ.com(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3466)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学历证明

  (4)资格证(或职称证)

  (5)报名表(需上传相片)

  (二)考试

  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本次招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区城建档案馆组织统一体检。

  3、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的,则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人选

  经体检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确定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区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开发区城市档案馆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xls
文件类型: .xls 2da572468f3a8e43f44a349529459db9.xls (34.50 KB)

  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

  2018年8月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