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公证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1 15:30:09在线客服:

   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公证处招聘公告

  2018年6月1日讯:招聘岗位

  1、公证员3人,公证员助理3人。

  2、岗位说明:在公证处的统一管理下,公证员承办各类公证业务;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包括:业务咨询,草拟法律文书,制作询问笔录,参与调查取证、现场监督、立卷归档等辅助性公证业务工作,符合公证员申报条件,经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为公证员。

  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证员:

  1、具有公证员执业证书;

  2、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执业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能力;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6、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7、有较强的文字表述能力;

  8、身体健康。

  (二)公证员助理:

  1、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5、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6、有较强的文字表述能力;

  7、身体健康。

  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限:2018年6月20日截止。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应聘公证员的还要提交公证员执业证书,应聘公证员助理的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个人简历(附近期1寸正面证件照)。

  以上材料发送至Email:xfgzc@sina.com。

  联系人:马晓蕙。联系电话:0451-87258989。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等。

  (五)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聘用。有法院、检察院、律师、公证处等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福利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由黑龙江省哈尔滨香坊公证处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1.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确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在职工作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3.应聘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