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荔湾区土地开发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8 14:48:19在线客服:

   2018年广州市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荔湾区土地开发所招聘公告

  2018年5月18日讯:荔湾区土地开发所作为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规划管理岗,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广州市户籍优先。

  (二)应当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学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具有城市规划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考人员年龄应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五)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岗位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7日止,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56号之一二楼组织人事科。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填写《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提交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居民户口簿等复印件、城市规划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2.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聘用资格。

  3.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择优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择优形式确定拟聘人选。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

  七、聘用

  (一)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与荔湾区土地开发所签定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如聘用人员为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则需在取得学历学位证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招聘工作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1822439。  

附件: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33d47dad9e2e98e4bb3eb83bd6af4bee.doc (122.00 KB)

  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所

  2018年5月18 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