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2 15:58:54在线客服:

   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2018年5月2日讯: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也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为国家培养了30余万优秀人才。

  学校创办于1903年,在百余年的发展中既立足于继承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又注重对外合作交流,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学校目前下设30个学院、60余个研究所(中心)和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有权自行评审和授予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现有专任教师19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00余人,博士生导师近300人。

  115年来,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较高评价。已形成以基础学科专业为优势,以师范类专业为特色,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8]36号现向海内外招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岗位职数

内科医师

在科主任领导和责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室一定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宣教、预防保健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对本岗位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负责。

1

幼儿教师

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1

校园文化中心秘书

承担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电视、视频等影像产品制作。

1

  二、招聘条件

  医师:

  1.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临床医师执业证和资格证。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优秀本科生,在三甲医院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二甲以上医院工作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在三甲医院工作3年。

  2.年龄要求: 5年工作经历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0年工作经历的原则上4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的6月30日。

  幼师:

  1.学历条件:原则上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优秀应届硕士或应届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上述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2.应届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30岁、应届硕士生原则上不超过26岁。有工作经历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的6月30日。

  3.科研业绩及获奖:公开发表2篇论文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1次及以上。

  4.专业背景要求:教育类相关专业。

  5.外语水平:有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能够进行行业内国际化交流。

  6.具有应聘岗位资格证,健康证,普通话二级甲以上,国家计算等级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操作电教和网络。

  校园文化秘书:

  1.学历条件:原则上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优秀应届硕士或应届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上述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2.应届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30岁、应届硕士生原则上不超过26岁。有工作经历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的6月30日。

  3.中共党员,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传播类、教育信息技术、计算机、影视摄制、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文艺等相关专业等专业优先。

  4.热爱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对“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有深刻认识和把握,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以及一定的新闻敏感性,较强的团队意识。

  5.熟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流程,拥有动画、美术、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知识,有较强平面设计能力,能熟练运用photoshop、AE、PR等软件,可以根据节目要求独立完成策划、采访、拍摄、文稿撰写和后期编辑及专题制作等相关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截止到 5 月 20日。所有应聘者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218.199.196.166: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并提交应聘材料。

  2.资格初审:校医院通过“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3.资格复核:校医院将初审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提交人事处(人才办)复核。

  4.资格审查名单公示:校医院招聘工作小组提交初试考核方案和复试建议方案给人事处(人才办),由人事处(人才办)在人事处网站公示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并公布下一步考核方案。

  5.初试和复试:初试由校医院按照初试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复试由人事处牵头会同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6.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校医院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人才办)在人事处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内,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7.审批:校医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办),人事处(人才办)按照学校文件审核研究并提交学校审批。

  8.聘用:经学校审批,录用人员来校签订用人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华中师范大学医院

  联系人: 程敏 李玲

  电话: 027-67863251 67861119

  邮箱:309113186@qq.com 1871502469@qq.com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幼儿园

  联系人: 程敏 胡满

  电话: 027-67863251 027-67868616

  邮箱: 309113186@qq.com 517908200@qq.com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 程敏 梅旭成

  电话:027-67863251 027-67868014

  邮箱:309113186@qq.com meixucheng@mail.ccnu.edu.cn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