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聘用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8-04-13 18:29:36在线客服:

   2018年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聘用人员简章

  2018年4月13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市重大办2名,发展规划科1名。

  二.招聘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起草一般性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cgfgwdjb@163.com,联系人:黄团,联系电话:0770-2818723。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谈

  市发改委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谈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23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28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85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3350元),正式聘用后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附件: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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