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及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0 15:12:09在线客服: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及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4月10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购买服务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十八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自身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须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符合本公告及附件《招聘职位表》所列的岗位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7日,报名时间截至4月17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①报考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gmajj@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考生姓名+岗位名称+联系方式”,不按照要求发送,造成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咨询电话:0755-88211697;联系人:韦小姐)。②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考试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2、报名资料:

  ①《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已婚已孕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及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最迟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4,在资格审查及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提供《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但最迟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⑥与岗位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3. 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②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与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务派遣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购买服务人员由项目方派到我局工作,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筹安排。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分为劳务派遣用工和购买服务用工。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4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光明新区安监局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 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 报名表.doc

  附件3 计划生育承诺书.doc

  附件4 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