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青山冶金街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

发布时间:2018-04-09 17:53:40在线客服:

   2018年武汉青山冶金街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

  2018年4月9日讯:青山区人民政府冶金街办事处拟招录10名社区工作者,从事街道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

  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职前学历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具备本市城镇居民户口(街道群团社会服务工作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社区工作经验且是中共党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持有《社会工作师》、《社会助理工作师》资格证书及青山区城镇户口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8类就业困难人员,履行社区服务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17日17:00止(工作日)

  报名地点:青山区人民政府冶金街办事处一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86867180 15327119223

  联 系 人:汪菡 周芹

  青山区人民政府冶金街办事处

  2018年4月4日

  冶金街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的选聘办法

  根据《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街社区工作实际,为加强社区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街道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现将有关选聘办法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全街拟计划选聘街道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10名(其中,街道群团社会服务工作者1名,社区医保专干1名,社区社保专干2名,社区低保专干5名,社区信访专干1名)。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按照我街在青山区政府网上发布的《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的条件和要求执行。报名时需要携带资料:

  1、《应聘街道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表》(附后)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登记表需粘贴1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所缴纳社保截图及一年期流水清单,《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作资料留存。

  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报名结束后,街道组织纪检专班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三、岗位相关待遇

  按我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计发工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体检及年休假制度。

  四、考试及聘用

  1、符合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19日到街道领取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由街道直接通知考生本人(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3、面试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由街道直接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选聘考试由冶金街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第三方拟制: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对象;

  (3)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拟聘对象;

  (4)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拟聘用人员综合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如递补人员综合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该拟聘岗位放弃。

  5、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送区人力资源局和区民政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上岗手续。

  青山区人民政府冶金街办事处

  2018年4月4日

 

姓 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根据《武汉市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21号文),对拟聘为社区工作者人员考察,现对 及其家庭成员现实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调查。
称 谓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现住址  
称 谓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现住址  
称 谓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现住址  
称 谓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现住址  
单位或社区、村(居)委会领导意见   单位或社区、村(居)委会领导意见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或社区、村(居)委会领导意见   单位或社区、村(居)委会领导意见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有单位的在单位走访调查,无单位的在社区、村(居)委会走访调查。被调查有问题的,直接填写问题,无问题的填写“现实表现、政治情况无问题,无违法犯罪情况”;被查人去世的,要注明去世时间及原因,无问题的只写“已去世”。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