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办事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9 08:31:34在线客服:

   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办事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3月9日讯:根据登峰街道办事处工作需要,拟招聘登峰街党政办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辖区户籍,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四)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五)符合相关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登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越秀区麓景东路55号307室);

  (三)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直接从网上下载《登峰街招聘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并打印填写好,连同其它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2、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专及以上学历证、计生证明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时交小一寸近照彩色相片1张;(注: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综合考核。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试的其他事项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应聘人员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信息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登峰街纪检监察室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登峰街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公告由越秀区登峰街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83509510  

附件:20183041609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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