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嘉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文职人员、法学会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8 16:24:07在线客服:

   2018年上海嘉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文职人员、法学会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2月28日讯:经区人社局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文职人员1名、法学会工作人员1名,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工作,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把纠纷化解在激化之前;

  2、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3、完成区司法局、街镇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基层司法所文职人员具体职责包括:

  1、做好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数据的月、季度、半年、全年统计及分析,做好数据报表的信息上报工作;

  2、做好司法所动态信息撰写、文件档案管理和归类工作;

  3、协助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等;

  4、完成区司法局、街镇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法学会工作人员具体职责包括:

  1、研究和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2、参与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

  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须签订区人事代理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区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薪酬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工资按照试用期相关规定发放。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司法行政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均在上海市范围内;

  (三)专职人民调解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文职人员、法学会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中共党员优先;有法律服务相关经验者优先;有法学及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担任人民调解和文职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1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1号楼412室。

  (三)报名人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嘉定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文职人员、法学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请下载后自行填写并打印带到现场提交(承诺人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五、考试和录用

  (一)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根据职位要求分别制定考试内容;笔试后,根据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经政审及体检合格的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批录用。

  (四)录用后,与上海市国际汽车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录用岗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咨询部门: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政治处,联系电话:39178710。  

附件:嘉定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rar f5167b8055867d71ba14cb2f2eb3fe3c.rar (3.72 KB)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