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宿迁宿豫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8-01-26 14:54:44在线客服:

   2018年宿迁宿豫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8年1月26日讯: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和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工作部署,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经请示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宿豫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岗位为宿豫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接件中心,计划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为政务服务中心接件员。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28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记录。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招聘程序

  遵循“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宿豫区政务管理办公室703室(洪泽湖东路19号),联系电话:0527-8448199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人。

  (二)笔试

  报名人数如低于40人,则不进行笔试,直接组织面试;否则先进行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设最低分数线50分,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由政管办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工作责任感、进取心、接待礼仪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要求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http://www.suy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

  (二)待遇

  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服龄工资+职级工资”。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年底考核等级一次性发放。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不发绩效工资。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27-84482005

  五、本简章由宿豫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宿迁市宿豫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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