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昌三峡保税物流公司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4 15:58:57在线客服:

   2018年宜昌三峡保税物流公司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2018年1月4日讯: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成本核算主管会计1名;

  (二)外贸业务主管1名;

  (三)场站管理员1名;

  二、基本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40周岁以下。具有与招聘专业相对应的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及专业要求,从事招聘岗位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有3年以上驾龄。

  (五)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六)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专业要求

  (一)成本核算主管会计

  1、本科及以上会计专业学历,具有会计中级职称,持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者优先;

  2、有5年以上成本核算工作经验;

  3、具有较全面的财务专业理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及成本核算方面知识;

  4、能够熟练应用财务软件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5、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踏实细致,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外贸业务主管

  1、本科及以上学历,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英语专业六级以上。

  2、具有3年以上外贸业务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工作推动能力。

  4、具有极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对工作有热情,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三)场站管理

  1、本科及以上学历,物流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现代物流、仓储或企业管理相关经验。

  3、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吃苦耐劳,能适应弹性工作制。

  4、有注册物流工程师、中级以上工程师证者优先考虑。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合格的,拟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宜昌三峡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根据岗位不同有所差异,成本核算主管会计薪酬待遇参照部门副职标准,月工资标准为4500元--6000元;外贸业务主管薪酬待遇月工资标准为4000元--5500元;场站管理员薪酬待遇月工资标准为3500元-5000元。具体按照《宜昌三峡保税物流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间按照薪酬80%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三峡商报、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猇亭微博、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 1月4日-1月1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8日--19日(8: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5号窗口(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填报《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登记表》一份、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保税物流公司负责。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应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

  3、笔试成绩采用: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笔试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在猇亭区人力资源网公示。笔试成绩在最终综合评定成绩中占60%。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组织:由面试评分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3、面试内容:

  (1)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

  (2)工作阅历、经验,专业技术知识。

  (3)心理素质、交际能力、综合素质等。

  (4)进行深度沟通求职意愿、薪酬要求、工作环境等。

  4、面试成绩采用。考生当场听取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综合评定成绩中占40%。

  (六)综合评定。综合评定成绩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平均数,从高到低排列,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定成绩最终审定,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七)体检

  通过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需在规定的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保税物流公司办公室,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该岗位后续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对象在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首次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经考核不称职和发现有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6514042 政策咨询电话:6622768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