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上海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8 15:27:08在线客服:

   2017下半年上海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7年12月18日讯: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浦东新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pdrbj.pudong.gov.cn)和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向社会发布。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一览表》。

  3、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7年6月3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招聘简章》中要求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于201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5、“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6、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凡与招聘单位班子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凡与招聘单位科室负责人有以上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其亲属负责科室的岗位;凡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班子领导有以上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其亲属所在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对违反上述情形的人员,经查实后,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10:00 至12月25日16:00。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查询是否入围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具体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自行查询是否入围资格审核,查询时间:2018年1月2日10:00起,没有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核

  在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足面试比例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核,递补考生通过资格审核获得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总分值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1)笔试总成绩、面试、专业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2)一般岗位(《招聘简章》中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5:5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3)专业岗位(《招聘简章》中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4:6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4)文艺类的专业岗位,笔试总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60%。

  3、个别岗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单位可根据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专业面试、专业加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5、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6、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可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浦东人才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登记。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解答):详见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1326、58601312

  监督电话:20742805、20742808

  附件一:上海市浦东新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附件二:报考问答

  一、报考人员的具体对象如何理解?

  答:考生必须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7年6月3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招聘简章》中要求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同时还要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

  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报考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考。

  二、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答: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招聘简章中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指报考人员必需具备的最低工作年限,如“一年”,其工作年限则要求为一年及以上,即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实际工作年限应按截止日期实足计算;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学校在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

  (二)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三)在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四)报名信息在提交报考岗位后不得更改。

  五、对招聘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六、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七、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八、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报考,一经报名确认后,不得撤消和改报。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网上报名提交岗位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所有报名信息均不能更改。

  (六)由于网络等不确定因素,请考生错时报考。

  九、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十、面试什么时候进行?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面试初定于2018年1月中旬组织。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当年笔试成绩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中可查询成绩和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附件三: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四:专业科目加试须知

  浦东新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考试岗位

  本次招聘的专业科目考试共分财会、计算机、文秘、规划4个类别,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详见《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中的“备注”栏。

  二、考试方式

  专业科目考试名称为《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人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采取闭卷纸笔考试方式。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三、考试大纲

  (一)财会

  依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讲解(2010)进行初级水平测试,重点测查内容如下:

  1、概念框架。

  2、账户与复式记账。熟练掌握账户结构、借贷记账法。

  3、会计循环。一般了解。

  4、存货。熟练掌握存货的计价、确认、后续计量。

  5、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6、投资的分类、确认、计量。

  7、固定资产。熟练掌握固定资产的计价、确认、后续计量。

  8、无形资产。熟练掌握无形资产的计价、确认、折旧计算、后续计量。

  9、资产减值基本概念。

  10、负债。了解增值税基本原理,掌握负债相关内容。

  11、所有者权益。

  12、营业收入。

  13、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能编简单的报表,重点掌握基本原理。

  14、现金流量表。能编简单的报表,重点掌握基本原理。

  (二)计算机

  重点测查内容如下:

  1、信息系统基础知识:信息系统概念、功能、类型、发展历史,常见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常识及使用技巧,网络通讯基础知识。

  2、政府网站专题:政府网站的主要服务构架和技术实现手段,政府网站服务的创新技术手段(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过程模式和技术模式。

  3、软件工程知识:软件需求分析与定义、主流软件工具的设计、测试与维护、软件复用、软件质量保证及质量评价。

  4、典型应用/集成技术:web service技术,j2ee构架,.net技术,工作流技术;甲骨文、微软等主流数据库系统的设计和开发管理技巧。

  5、信息安全知识:信息系统安全和安全体系、风险评估、安全策略、密码技术、访问控制、用户标识与认证、安全审计与入侵检测、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信息安全。

  (三)文秘

  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制定本次专业加试大纲。重点考察考生的研究实际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写作能力。考察形式,考生以书面论文写作形式回答相关考题。考察范围,涉及国家、上海市及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考察内容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 “四个中心”建设的主要内容及思考;

  3、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有关思考;

  4、浦东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情况;

  5、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其他热点问题,如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区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保障等。

  (四)规划

  某区域的概念方案设计

  1、规划设计要求

  (1)功能策划:规划设计要求对地块进行初步的功能策划,说明主要的功能、业态及定位。

  (2)总体布局:合理组织各功能板块,突出设计理念与思路。

  (3)空间形态:建筑形态及场地设计要求能突出定位特征。

  (3)交通组织:合理设置人行、车行出入口,并组织交通流线。。

  2、规划设计成果

  (1)总平面图1张(1:2000)

  (2)能表达设计意图的分析图若干张

  3、绘图用笔自行准备

  四、考试时间

 

  2017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