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诉讼时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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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小口诀:停小排、地房车、活命钱。
2、诉讼时效经过的法律后果。
(1)债权本身没有消灭。
(2)处分权利依然存在。(可转让、质押或者抛弃)
(3)受领权能依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构成不当得利,不得请求返还)
(4)起诉权依然存在。债权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若债务人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应判决债权人胜诉。(“胜诉权消灭说”已被抛弃)
2.(单选题)王某向赵某借款5万元,许诺1年后还款,并约定"人死账不烂"。四年半后,赵某向王某讨债。那么( )。
3.(判断题)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适用10年的诉讼时效。( )
4.(判断题)简某与邓某离婚,双方育有一子,离婚协议约定其子随邓某生活,简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十年来,简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简某可以已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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