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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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命权(最基础):
(1)宪法没有明文规定,是人身自由的应有之义。
(2)不允许单方允诺放弃生命。
2、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第37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3)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举例:怀孕去超市被怀疑,非法搜查身体)
3、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现行宪法首次规定。(1982年宪法)
(2)基本内容: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4、住宅不受侵犯:
(1)《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与财产权混合考查,举例:甲和乙有仇,甲烧了乙的房子。
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2原因+3机关):
(1)《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邮政法》第3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下列情形中,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是( )。
3.(多选题)公安局民警怀疑刘某在家嫖娼,于深夜未持检查证进入刘家,将还在睡梦中未换衣的刘某传唤到公安局询问,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民警的行为侵犯了刘某的哪些宪法权利( )。
4.(判断题)在民事案件中,除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之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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