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1 15:15:43在线客服:

  2023年05月1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二类备案制管理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2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技能等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5月14日及以前。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212室

  (菏泽市定陶区天中街道办事处和平路2399号)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打印件。

  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3年5月14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

  6.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将照片装入信封,信封上备注姓名、岗位名称、本人联系电话)。

  上述材料中3、4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技能操作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需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考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一)技能操作考试

  考试内容为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含相关理论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试讲内容为所报专业现行学段教材内容,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技能操作考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等进行审核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区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发放《聘用通知书》,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此次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tao.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73975660530-739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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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计划表

  2.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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