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江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08:28:37在线客服:

  2023年04月1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句容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且无不良信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句容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2023年句容市卫健委组织的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已入围的人员)、以及被开除人员;

  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的办法进行。针对岗位需求和特点,安排在相关高校等地开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将通过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句容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句容市卫健委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wjw/index.shtml)分批发布报名通知,请考生及时予以关注。考试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材料

  报名须提供《句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

  (三)现场审核

  由句容市卫健委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网上或现场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并留存复印件。

  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句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表》中“其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5)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应聘人员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核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应聘人员书面委托书(附件4)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在报名通知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

  01、02、03岗位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现场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于笔试当日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履职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百分制。应聘者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仅采取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并于10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句容市卫健委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及聘用

  句容市卫健委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和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句容市卫健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句容市卫健委:0511—87263315(报名咨询)

  句容市人社局:0511—87278776(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11—87279959

  附件:

  附件1: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句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附件4:授权委托书(供参考)

  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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