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理工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5:43:09在线客服:

  2023年04月07日讯:一、单位简介

  江西理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江西冶金学院,1988年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2004年更名为江西理工大学。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2013年成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工结合,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并有权接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是宝钢教育奖评审高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是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和钢铁工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被誉为“有色冶金人才摇篮”。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专职辅导员1

专技岗

4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6日以后出生);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限应届毕业生。

专职辅导员2

专技岗

4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6日以后出生);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限应届毕业生。

专职辅导员3

专技岗

1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6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3.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条件中“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团组织、校院两级学生会、校级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支委。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2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登录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平台(网址:https://zhaopin.jxust.edu.cn/#/),应聘人员需先注册个人账号,认真填写个人简历,完成简历填写后点击“辅导员”报名。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4.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并在报考时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未及时取得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4)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包括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证明,证明须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或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加盖公章)。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797-8312767

  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初审情况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方式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构化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辅导员岗位知识、写作水平;笔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不予聘用。

  2.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则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入闱面试。

  3.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笔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我校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心理健康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本岗位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需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8年。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