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梧州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08:42:31在线客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3年03月17日讯: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及《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352名(其中:编制内238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114名)。为顺利开展2023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梧州市市直、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2023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含招聘在岗代课人员专设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是否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五)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招聘条件:2003年6月30日前经县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经核定、公示、备案且2023年12月31日止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现在岗代课人员,可报名参加专设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2023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在岗代课人员还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参照自治区最新政策执行。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报名结束(3月26日17:00)前提供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才能报名考试。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3年3月20日为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24:00时以前。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九)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填写《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6日17:00时

  (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教师资格证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等),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报考人员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8日17:00时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相关内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9日17:00时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3天内(2023年4月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不开考的岗位改报和退费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7日8:30—17:00通过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23年4月7日8:30—18: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考试费政策减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试费。报考人员在线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3月29日12:00(详见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

  各县(市、区)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2日9:00-5月7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 150分。

  3.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的照顾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总分最高不能超过25分(具体加分项目详见《梧州市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代课人员报考非专设岗位不享受代课人员的照顾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

  7.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资格初审。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方式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递补时间节点由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公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前述面试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面试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和实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zhou.gov.cn/)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应书面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由市直招聘单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不需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规定比例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教龄最长者;如教龄相同,取学历最高者;如教龄和学历都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教龄、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职务最高者;如教龄、学历、职称和职务仍然相同,则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笔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2.考核。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公示

  1.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复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对通过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实行公示制度。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1.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2.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聘单位商有关部门确定是否组织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如复征,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将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zhou.gov.cn/)及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

  3.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23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 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七、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3823823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2661870

  梧州市苍梧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2671533

  梧州市藤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  咨询电话:

  0774-7291626

  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8230090

  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6282034

  梧州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

  0774-3824791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 0774-3817330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查看附件>>>

  附件1: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梧州市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doc

  附件5: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