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17:07:57在线客服:

  2022年10月18日讯:为了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乐清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温州市户籍或温州市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温州)的高校毕业生。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以下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报考对象不受户籍限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原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体艺类)或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及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的毕业生;

  3.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含省内独立院校)同专业前30%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4.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等急需专业。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自2017年11月起乐清市卫健系统内的在编人员(含离、辞职人员);

  2.已取得乐清市卫健系统录(聘)用资格人员(含未确定岗位的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委培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基本条件:出生日期要求在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与履行录用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身体条件。

  二、报考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形式取得,招聘具体单位、岗位及学位学历层次、专业等要求详见《2022年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岗位需求表(二)》(附件)。

  三、招聘的程序与办法

  (一)网上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26日,每日9时—17时。

  报名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未报岗位的不再补报。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0月27日9时—17时。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0月29日9时—10月3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10月29日9时前会收到缴费短信。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每科考试费50元。若无法完成网上缴费,可在10月31日上班时间与乐清市卫健局组织人事科(0577-61528721)联系,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11月5日10时30分。

  报名者登陆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准考证和新冠疫情防控疫承诺表打印,逾期系统将关闭打印准考证和防疫承诺表。凭打印的准考证、填写的防疫承诺表、无特殊标记的绿色温州防疫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5日,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突发情况,时间另行通知。内容为专业科目一门,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者请认真阅读防疫承诺表注意事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超过5人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小数点后1位;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少于5人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成绩将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和乐清官方人才网公布。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同一岗位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以下列次序优先:①学历高的,②毕业时间早的。如不能区分的,则另行加试。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11日。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均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和乐清官方人才网通知公告栏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考试应聘考生报名申请表》一份并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户口迁出底册)或学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可查询。

  ③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有报考人员须在11月1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

  (四)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此次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入围对象名单公布后,体检对象报考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核、公示和聘用

  1、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人事档案审查)。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在和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和乐清官方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服务期要满5年以上(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录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聘用单位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十日内落户到乐清市。

  四、注意事项

  (一)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核、体检、审核、公示和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www.yueqing.gov.cn)公告公示栏和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

  (四)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1528721

  附件:2022年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岗位需求表(二).xls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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