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2 16:17:15在线客服:

  2022年09月02日讯: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河南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派驻粤港澳大湾区的招商机构和综合性办事机构,为办公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副厅级,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总支委、综合部、纪检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办事处发展需要和管理岗位空缺情况,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0、2021、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6.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3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7:00。考生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照片应为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2022年9月16日9:00-9月18日17:00。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18日17:00。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未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2年9月19日17:00前,考生登录原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自行下载《诚信承诺书》(附件2)填报打印一式2份并手写签名。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一般应达到3:1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考生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5.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办事处综合部联系(周一至周五受理咨询)。联系电话:020-81217717。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办公厅指导下,由我办具体组织实施。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能力、写作能力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和专业所需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专业基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公布。

  面试资格确认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等相关材料。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有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人缺考,但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办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当场公布。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八、纪律与监督

  办事处纪检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020—81217717

  监督电话: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0371—65908114

  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371—65506638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0371—69690394

  附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岗位

专业

所需

人数

学历要求

1

管理岗

(综合类)

经济学、数学、物理学、生物学、材料科学、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和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医学、管理学等

5

普通高等教育

硕士研究生

  附件2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22年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承诺:

  我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若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自愿接受取消本人此次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我本人承担。

  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是否为境外或疫情多发地返乡人员

是/否

若是,是否隔离观察14天

是/否

有无发热(≥37.3°)、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

有/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履行报告责任,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偿缓报、谎报,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报告人责任。为了确保每名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本人做出以下保证和承诺:

1、近14天内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

2、近14天内没有发热、持续干咳症状;

3、14天内家庭成员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

4、近14天没有与确诊的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5、近14天内没有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

本人体温是否正常

是/否

           

               承诺人:

                              2022年   月   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