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9 15:09:26在线客服:

  2022年08月29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心是自治区应急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承担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鉴定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高危行业安全仪表计量检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技术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技术研究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登记事务性工作;承担资质范围内煤炭产品质量检验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检验检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业;

  (三)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技能及岗位注明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五)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2年9月1日,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六)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yjglt.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笔试和面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yjgl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填表

  1.报名统一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文件按“应聘单位+岗位序号+姓名”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15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陈玲艳,13737073949;电子邮箱:gxaqscjyjczx@163.com。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近期免冠2寸照片等。请将全部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4)应聘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不用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以延迟到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出具。

  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名其他要求

  (1)报名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笔试前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

  2.若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须经自治区应急厅党委同意调整后方可开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资格审查由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三)笔试

  1. 发布笔试公告。资格初审结束后,在自治区应急厅官方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和注意事项。笔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3.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自治区应急厅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者自行查询。

  4.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由自治区应急厅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造成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须报自治区应急厅党委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 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3个工作日在自治区应急厅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

  3. 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内,开展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等。实行100分制记分。

  5. 面试成绩公布: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名确认,并在自治区应急厅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6. 经自治区应急厅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

  1. 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全部进入考核环节,再按公开招聘有关程序审定拟聘用人员。

  2.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和档案审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自治区应急厅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自治区应急厅官方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天。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招聘设监督举报电话:0771-561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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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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