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3 08:44:47在线客服:

  2022年08月13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13号)、《济源市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暂行办法》(济编〔2018〕14号)等规定,现制定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济源示范区4家公立医院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71名,其中:

  (一)员额制155名。市人民医院45名、第二人民医院43名、中医院6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员额制〉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事业编制16名。市第三人民医院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2(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仅限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无违规违纪以及影响从事本专业的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年龄及相关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济源示范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员额)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6.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报考。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重点审查应聘者的报考信息及报考资格条件。

  报名地点:济源市人民医院(健康路58号)行政综合楼一楼。

  咨询电话:0391—6678069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填写《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用A4纸从指定网站下载后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红底、蓝底均可),另交同底版照片6张和电子版,并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提交);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同时出具参加工作时间及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等材料。

  2.报考1001-1012、2001-2012、3001-3023、4001-4004本科及以上岗位的,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2:1;报考4005-4007专科及以上岗位的,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凡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22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到原报名地点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由应聘者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三)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应在现场报名时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同时提交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2份,经招聘单位对加分人员情况审核确认汇总后,报经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工作小组复核后集中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或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和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由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医学类和非医学类两个类别。

  (1)医学类笔试科目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2)非医学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该科目主要测评应聘者对医学卫生基础及技能、临床知识以及卫生健康行业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主要包括医学、药学、护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基础知识及技能和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临床知识以及卫生健康政策法规与制度、行业常识、医德医风、医学伦理、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该科目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相关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该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内容。

  3.应聘人员于2022年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应聘人员缺考等原因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达不到2: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本考点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集中宣布。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试者应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和提供有关信息,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前应接受“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笔试第一场开考前〈面试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因疫情防控政策会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济源示范区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济源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并遵守本次考试期间当时的疫情防控要求。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名次并列,参加笔试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中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否则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侧重于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名单及合同签订情况报有关部门备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关情况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备案。

  八、人员(员额制)管理及有关待遇

  (一)人员管理。按照《济源市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主要待遇。公立医院纳入员额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对纳入员额管理的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建立职业年金。

  九、其他

  (一)成立济源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人才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成立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jiyuan.gov.cn/)是此次招聘指定的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进行。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0391-6633866(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本简章由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第一、第二医疗健康集团

  2022年8月12日

  

  

  

  附件3:专业要求说明

  一、临床医学类:包括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儿科医学、眼科学、肿瘤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急诊医学专业;

  二、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中医临床基础、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专业;

  三、中西医结合类:包括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

  四、针灸推拿类:包括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针灸学、推拿学专业;

  五、护理学类:包括护理、护理学、高级护理、中医护理、英语护理专业。

  附件4: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照片

政 治  面 貌

 

籍贯

 

专业技术职称

 

身 份  证 号

 

执 业 资 格

 

报 考  学 历

 

学位

 

毕 业 时 间

 

毕业院校

 

所 学 专 业

 

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代码

及专业要求

 

现 工 作

单    位

 

参加工作  时   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学 习 及

工作简历

 

本人承诺

本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等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意    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