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洛阳偃师区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4 08:16:33在线客服:

  2022年07月04日讯:为进一步充实偃师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教师5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偃师区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偃师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成立偃师区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招聘专业及计划数

  各学科岗位计划人数、专业条件等详见《2022年偃师区高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院校的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认定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聘用后未能在一年试用期内(自上岗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教师资格的,试用期满不予聘用。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2022年7月12日8:00至2022年7月14日24:00,应聘者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并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ysrsk@126.com),文件名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1)有效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生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4)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5)偃师区2022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采用网签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7)普通高招录取批次证明或普通高招录取审批表(可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申请,暂不能提供的,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2日内,由偃师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通过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首页——机构职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进行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经偃师区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剂为其他学科,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二)申请加分人员政策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洛阳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偃师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偃师区2022年高中教师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4);

  (2)有效身份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偃师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5);

  (4)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区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6)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6)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7);

  (7)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加分材料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时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共考2门,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

  专业知识:本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卷面成绩×3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7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的查询

  笔试成绩在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持《偃师区2022年高中教师招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8),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生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③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全套本人就业协议书);

  ④普通高招录取批次证明或普通高招录取审批表;

  (3)面试资格确认结果在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组织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偃师区2022年高中教师招聘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单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15分钟,讲授一节15分钟微型课,满分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与资格复查。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自主选择用人单位。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期间考生须严格落实国家和洛阳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遵守招聘组织方的防疫要求。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公告通知,均在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http://www.yanshi.gov.cn/)(首页——机构职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不再采取其他任何方式通知,请相关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6: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偃师区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7728433、0379-67729156;监督电话:0379-67708379、0379-67729002。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拨打。

  附件:1.《2022年偃师区高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2.《诚信承诺书》

  3.《偃师区2022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4.《偃师区2022年高中教师招聘加分申请表》

  5.《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合格证明》

  7.《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8.《偃师区2022年高中教师招聘面试资格确认表》

  偃师区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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