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人)

发布时间:2022-05-05 17:25:58在线客服:

  2022年05月05日讯: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结合区直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为保障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当年毕业的人员(须在入职报到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特殊要求参照计划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岗位有具体要求的除外);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计划表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

  四、招聘组织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网(http://www.tjnh.gov.cn/zwgk)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2日。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9:00至2022年5月17日17:00。

  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5月13日9:00至2022年5月19日17: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改报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6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6月9日9:00至2022年6月11日9:30(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2年6月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及学位证书);

  (5)岗位要求经全市统一招录且从事1年以上社区工作的在岗社区工作者需提供与街道(乡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缴纳社保凭证加盖公章等材料;

  (6)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详见《天津市宁河区2022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该通知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至2022年7月1日17:00

  面试时间:2022年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2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当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情况形成岗位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天津健康码”,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监督电话:022-69116297(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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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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