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招聘县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15:39:58在线客服:

  2022年03月10日讯: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金秀瑶族自治县绿遥农林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均是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资和直属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管企业的管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名。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金秀瑶族自治县绿遥农林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包括非公企业)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热爱旅游或者农业事业,能够吃苦耐劳,具有高度责任心。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要求

  1.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资格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

  (2)熟悉旅游领域相关工作,具有旅游管理相关专业或项目前期策划包装、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后出生);

  (4)累计2年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包括非公企业)的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需商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管理人才办公室<以下简称公招办>)。

  2.金秀瑶族自治县绿遥农林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资格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

  (2)熟悉农业、林业领域相关工作,具有农业经济管理、林学和林业工程等专业或项目前期策划包装、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后出生);

  (4)累计2年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包括非公企业)的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需商公招办)。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

  业负责人职务的。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2022年3月23日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职位类别进行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务。报名时须填写《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职级证明)、治安派出所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证明(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交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照和近期全身生活彩照电子版。现场报名地址: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相关材料可扫描发送至县公招办指定邮箱:gbg6218375@163.com;也可以传真至0772-6215383。联系人:李胜男、黎艳丹;联系电话:0772-6218375。

  县公招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任用资格。

  (二)面试(2022年3月30日前)

  面试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公招办组织实施。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人数比例确定初步考察对象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的,经商县公招办研定后可降低比例择优差额确定初步考察对象人选。

  (三)体检(2022年3月31日前)

  面试结束后由县公招办组织初步考察对象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核标准按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四)考察(2022年4月15日前)

  综合体检合格的考生的专业、经历和面试成绩情况差额或等额确定正式考察对象,并由县公招办组织考察。

  (五)讨论决定(2022年4月23日前)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金秀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职数)可以空缺。

  (六)公示聘用(2022年4月29日前)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

  四、相关政策、待遇

  (一)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考察期一年。考察期满,经考核胜任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三年。聘用期内,对不胜任的人员,可解除聘用关系。

  (二)给予3万元安家住房补贴,补贴按年度分3年支付。3年内解除聘用关系的,停止发放补贴。

  (三)工资实行月薪制和绩效工资制。工资按现行的月薪制6500元/月执行(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按签订的招聘合同规定执行,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待市场化薪酬和绩效考核机制出台后,按基本年薪加绩效年薪发放。

  本简章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公招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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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报名表(定稿)

  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管理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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