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6:03:12在线客服:

  2022年01月24日讯: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华北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国土空间综合研究和地质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华北地区地质调查协调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地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2月15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考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招聘单位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工作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PPT汇报方式,分为自我陈述和提问回答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岗位综合素质等。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确定考察对象后,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对象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察对象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人员入职后按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福利待遇,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和天津地调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2-84112808

  王老师022-84112804

  电子邮箱:tjddzxrsc@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tianjin.cgs.gov.cn/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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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