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9:18:02在线客服:

  2022年01月18日讯:为进一步充实我中心政府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4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初级雇员4名,详见《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二)自愿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7日后出生);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2年1月17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上午9:00至2022年1月2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考生将本人《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和亲笔签名的扫描版报送至邮箱(1948679340@qq.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1.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筛选后,以不超过1:10的比例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具体人员由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个人简历(需上传相片)。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资格审查线上进行,上述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948679340@qq.com,并准备好原件材料,以便后续核对。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线上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时间定于2022年2月,具体时间和媒介以我单位短信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员从录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必须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遵守有关防控要求,因疫情导致本次招聘时间调整的,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所有。(联系人:刘先生、彭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6427、020-82113966,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90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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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

  2:2022年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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