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7 09:13:48在线客服:

  2021年12月27日讯:为满足黑河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戒护队伍,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戒护工作人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结合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隶属于黑河市纪委监委,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戒护工作人员35名(男25人,女10人)。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河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政治素质和品行;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单侧矫正视力5.0及以上、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文身、重度扁平足等。其他身体条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5日至2004年1月4日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6.本次招聘岗位限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聘用,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4)各学历层次学习时间重叠人员(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5)其他不符聘用要求的。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不限。从事市监委留置场所和公安机关留置专区的戒护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2021年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4日至1月6日,报名网址:2021年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lj/12hhjjw/)。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月4日9:00至1月6日15: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取消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

  (3)缴费确认。报名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在2022年1月4日9:00至1月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加分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将在黑河纪检监察网(http://www.hhjjjcw.gov.cn/)、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http://zwgk.heihe.gov.cn/xzbmym.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360)公布。

  项目生、退役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评为优秀等次另加2分的政策。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提供退役证书、毕业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黑河纪检监察网、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公布。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需经黑河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适当放宽条件。如降低比例,则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允许进入面试。

  (二)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成绩在黑河纪检监察网(http://www.hhjjjcw.gov.cn/)、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http://zwgk.heihe.gov.cn/xzbmym.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360)公布。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

  考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对达不到2倍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黑河纪检察网、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公布。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非统招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高中(统招学历)及以上各层次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形体等方面的要素情况,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纪检监察网、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体形端正,矫正视力5.0及以上、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文身、重度扁平足等。其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辖区派出所、原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纪检监察网、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黑河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456-26660320456-827658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点击下载>>>

  1.2021年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