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抚州市急救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5 14:18:54在线客服:

  2021年10月25日讯: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学习适应能力强,快速掌握工作流程,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及审计学专业

  4.具备会计资格证书;

  5.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市急救中心微信公众号、抚州急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2.地址:站前新区汤显祖大道以北、城南派出所以南。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需提供材料

  1.《抚州市市急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并A4纸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国内高校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

  4.工作经历证明;

  5.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面试及体检

  1、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聘者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体检结果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心予以正式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急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抚州市急救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1579802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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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市急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抚州市急救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