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补聘党建专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08:46:28在线客服:

  2021年10月19日讯:根据银海区基层党建工作需要,2021年计划公开补聘党建专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8日至2003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7.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调查了解党组织运行和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党组织的联系和督导,推进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协助开展党建督查活动;

  (三)督导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协助抓好党内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四)督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指导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五)助力开展“三事”行动、综合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和巡视巡察专项整改等工作。

  三、补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在北海人才网下载补聘公告附件《北海市银海区2021年补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含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并如实填写,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大专学历不用提供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提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银海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yhzzg605@163.com,或直接送达银海区政府一号楼组织部组织股621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原则上发布公告后10天内,或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银海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和作出补充公告)。

  报名时所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银海区委组织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补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适配性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四)资格复审

  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于考试前三天,由本人携带亲笔签名的《北海市银海区2021年补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2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进行资格复审。

  凡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银海区委组织部给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发放考试通知。应聘者持考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由银海区委组织部领导及相关领导组成考官组对考生进行面谈,根据考试人员面谈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六)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谈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

  由银海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请入围考察体检的考生自行从北海人才网下载《北海市银海区2021年补聘党建专员函调表》。应届毕业生到所就读学校,往届毕业生到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由上述单位如实填写《北海市银海区2021年补聘党建专员函调表》加盖公章、并密封加盖封印后,由考生交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银海区委组织部全面、客观、公正地审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结合考生个人档案查阅情况,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按照“好中选优”原则确定党建专员职位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与银海区委组织部签订聘用协议,并由银海区委组织部根据名额分配安排将党建专员选派至各镇党委和区直各党工委。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建立候录库

  对进入面试入围人选但未被录用的人员,建立候录库。一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

  如果补聘后岗位仍有空缺,则由银海区委组织部自行组织补聘。

  四、待遇保障

  党建专员聘期3年,待遇总额按照从高校毕业生中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另购“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招聘方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应聘时产生的个人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

  网上补聘信息由银海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9-3228082

  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1号楼621室。

  点击下载>>>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补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

  北海市银海区2021年补聘党建专员函调表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