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榆林市靖边县招聘景区讲解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6 11:14:08在线客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10月16日讯:为加快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景区讲解员队伍建设,为公共文化和全域旅游发展储备优秀人才,根据靖边县2021年第10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2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遵循“统一组织、以岗定人、考用一致、突出能力”的方针,按照现场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0人。根据实际招聘情况进行分批招聘。拟聘景区讲解员男性5名,女性15名,若男性招不够,女性可递补。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旅游事业;

  2、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播音与主持、音乐教育、旅游管理、新闻学、新闻采编与制作、汉语言文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3、形象:容貌端正、气质较好、身体健康,举止大方,口齿清楚,语言表达能力强。

  4.表达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语言流畅,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靖边户籍或与靖边籍人员登记结婚并已落户靖边(落户时间限于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全日制统招2021届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早8时至10月22日17时

  2、报名地址:靖边县标准化创业中心(新车站北侧)

  3、资格审查

  (1)报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持学信网验证报告、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或档案入库卡)、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县人社和文旅部门负责现场审核。报名需现场缴纳笔试费50元。

  (2)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招考领导小组审定。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这一比例可调整为1:2。

  五、笔试

  1、考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组织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2、考试时间、地点待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对冒名顶考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初选人员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普通话、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应变能力、才艺展示和专业技能等。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表》独立打分,各评委合计成绩的平均分为本次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成绩的不予聘用。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拟定为初选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待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另行通知。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对于总成绩并列的,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胜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八、考核

  1、政审。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等额拟定初选人员。合格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复审,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

  2、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政审、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人员管理和福利待遇

  (一)人员管理

  由所聘事业单位负责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期满后根据表现可以续聘,实行一年一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从事景区讲解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岗位或调离文旅系统,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二)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为景区讲解人员,工资待遇比照本单位同类事业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十、纪律要求

  (一)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工作县纪委监委委派专人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坚决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招聘组要严格操作程序,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舞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十一、疫情防控

  做好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指定工作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靖边县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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