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红十字会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2021年09月23日讯: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性强,身心健康。
2、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从分配,有文字写作基础。
3、年龄在22至3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4、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党政纪处理记录。
二、工作地点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9号楼。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
2、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写《温州市瓯海区红十字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将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的扫描件,连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个人生活全身照片1张(非艺术照)、报名表等电子版,压缩成1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B),邮件文件名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字样,发至邮箱:517562441@qq.com。
3、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单寸照片2张,在温州市瓯海区红十字会(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6号瓯海区行政中心9号楼213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招聘流程
1、考试。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择优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确定拟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体检。由温州市瓯海区红十字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不合格者,根据成绩依次替补。
5、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如有不合格者,根据成绩依次替补。
6、录用。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五、其他事项
1.相关录用信息由瓯海区红十字会统一通知。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总成绩中依次进行补充。
4.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瓯海区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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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红十字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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