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沙市接待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17:03:41在线客服:

  2021年08月3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编制使用计划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结合我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2名。详见附件:《2021年长沙市接待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9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9月5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疫情防控—基本素质能力测评—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人才网(www.cshr.com.cn)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邮箱:xlszjszx88633088@163.com。考生自行下载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及以下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或学信网教育部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无该类证件的可以不上传);④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⑤一寸彩色免冠照电子版。(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公开招聘+报考岗位+姓名)。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周一)9:00—9月8日(周三)16:30。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6日(周一)9:00—9月8日(周三)17:30。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长沙市人才网(www.cshr.com.cn)。

  7、考生需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长沙市接待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长沙市接待服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基本素质能力测评

  1、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公告另行通知,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核,基本素质能力测评成绩仅作为入围下一环节资格,不计入考核成绩。

  2、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合格人数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

  3、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长沙市人才网(www.cshr.com.cn)。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空缺人员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基本素质能力测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和考核方式等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长沙市人才网(www.cshr.com.cn)。

  1、考核包括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用模拟工作场景现场操作的方式。

  2、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各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3、考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50%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湘麓山庄建设中心0731-88633026、0731-88633008

  2、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731-8866875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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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长沙市接待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3、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4、2021年长沙市接待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doc

  5、长沙市接待服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

  6、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doc

  长沙市接待服务中心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