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5 09:57:25在线客服:

  2021年07月15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浙江户籍,以2021年7月19日的户口地为准;

  4、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表所明确的具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9时至2021年7月20日17时;

  2、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定海区沿港东路119号华定大厦7楼);

  3、联系电话:0580-2034453,联系人:陈女士;

  4、报名时携带材料:

  (1)《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天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0倍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不带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商务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商务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待遇

  年薪5.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商务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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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招聘计划.docx

  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

  2021年7月1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