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8 15:25:15在线客服:

  2021年05月28日讯:根据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需要,按照《内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内府办发〔2017〕99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及要求,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具体岗位:市本级(岗位代码:2021001)1名、隆昌市管理部(岗位代码:2021002)1名、资中县管理部(岗位代码:2021003)1名、威远县管理部(岗位代码:2021004)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

  3.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信息统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jpta.org.cn/)和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址:http://zfgjjzx.neijia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下午5点截止(具体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A座2楼213办公室)。

  报名者下载《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须在表上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片。

  报名者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初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3.《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4.提供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至76141328@qq.com,并备注好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者应对自己所提供报名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初审完成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招聘条件是否相符,并于2021年6月10日前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人员。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8:00—6月11日晚24:00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33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0832-8119805)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达到考试地点时间)。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两项考试总得分进行排名。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综合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12日(星期六)。

  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前4名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试人员自理。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征求应聘人员原单位意见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意见。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使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编外人员名单提交中共内江市财政局党组会讨论决定是否聘用。经中共内江市财政局党组会决定聘用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确定聘用的编外人员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

  八、工资待遇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编外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及相关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应聘资格一律取消、成绩无效,且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本公告由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077808联系人:李茂萍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6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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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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