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邯郸市邱县教育系统选聘博硕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5 12:37:44在线客服:

  2021年05月15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邱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决定为邱县教育系统引进博硕人才5名。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在落实卫生防控要求、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考核和测评工作。

  三、引进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工作岗位为中学教师。学科分别为高中英语、高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物理、初中英语(详见附件1)。

  四、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聘教师应具备国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邯郸市人社局、邱县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审核之日结束。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邱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邱县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扫描相关证件或证书(包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本科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以及本人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有关证件或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发送至指定邮箱:qxgkxp@126.com。

  相关证件扫描件要求以文件夹的方式发送,文件夹名称应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否则不予审核。

  2.资格审核和线下报名地址:邱县振兴东路市民中心738房间。

  具体测评时间和通过审核人员在邱县政府网站招聘专栏和电话另行通知。

  (三)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校长、教师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

  采取试讲(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为60分)方式进行测评。并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试讲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网上公示。对拟聘人选在邱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局、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引进待遇

  (一)“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硕士人才到邱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二)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

  (三)编制保障。招引的5名教师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四)住房保障。学校提供教师宿舍。

  (五)子女入学。招引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邱县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测评、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联系电话:0310-8312380

  纪检监督电话:0310-83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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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邱县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docx

  邱县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邱县县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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